Post By:2023/8/20 16:30:11
8月18日,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公布了2023年第8批終生禁駕人員名單,1人被終生禁駕。據了解,終生禁駕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意味著駕駛人“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目前全國已經實現(xiàn)了交管信息聯(lián)網,一經處罰后,駕駛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tǒng),被鎖定為終生禁駕的駕駛人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
案例:
2020年10月24日21時許,馬某某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沿三環(huán)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青島市即墨區(qū)第二職業(yè)中專西側處時,與由西向東步行的齊某某相撞,發(fā)生交通事故,馬某某棄車逃逸。經法醫(yī)鑒定,齊某某身體損傷構成重傷二級。
馬某某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被青島市即墨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同時,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其做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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